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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网络贷款
男子持刀入户抢劫获刑十年半
作者:席朝阳 朱磊  发布时间:2018-04-08 17:24:13 打印 字号: | |

20179月底,和往常一样,家住重庆巴南的刘丽准备带7岁的女儿去上学。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一把长刀竟然伸进了门内。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入户抢劫案进行宣判,26岁的被告人潘华(化名)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庭审中,华向法庭痛哭悔过称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会因一时糊涂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一步走错,人生最好的年华只能与高墙铁窗为伴。

20179,潘华在巴南某居民小区从事刷漆的装修工作。因无力偿还4万元的网络贷款,看着每天催债的短信,他便产生了抢点钱来还的歪念。

一天早上,潘华来到户主家准备刷漆时,无意中听到了同一楼层刘丽与女儿的对话声。随即,潘华穿戴上做工服饰,来到刘丽的家门口等候。趁开门之际,他手持长刀将二人拦回,并称“只要钱不伤人”。

惊恐之下,瘫坐在地上的刘丽将包内1000元全部抖出,但潘华拿到手后感觉与欠款相差太多,仍向其索要4万元。无奈之下,刘丽只得独自出门取钱。

出门之后,恢复理智的刘丽第一时间向售楼部的工作人员求助并报警。

在家中等待片刻后,潘华一边哄骗刘丽的女儿,一边翻找财物。最后,他将沙发上一个装有2000元的双肩包拎走。

潘华逃离现场没多远,就被迅速赶来的民警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将赃款与赃物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刘丽。

庭审中,潘华说自己2016因经济困难在网上贷款,后由其父母东拼西凑才代为偿还。2017年,自己又一次陷入网贷而无力还款,每天都能接到追债电话及短信,怕父母责备,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就铤而走险了

据了解,潘华其实只抢得现金3800元,双肩包内的银手镯价值,一共也就4000余元,但却换来了十年半的有期徒刑。

承办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法条同时还规定,具有入户抢劫情形的,应加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潘华无疑是持刀入户抢劫的。

承办法官表示,除了入户抢劫外,还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都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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