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巴南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异地扣划,历时仅五天,便成功执结一起涉政府机关112万元的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人是位于重庆巴南界石的一家工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市瓦房店市某镇政府早在2013年就签订了购销买卖合同。镇政府向该工业公司采购垃圾清理设备,货款金额高达128万,但其在给付十多万后便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无奈之下,该工业公司起诉至巴南法院。但是,镇政府在收到传票后,不出庭诉讼,也不上诉,直至裁判文书生效,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巴南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并对法院的执行要求推三阻四。
因被执行人系外地政府,这无疑给案件执行加大了难度。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其在瓦房店市农业银行某分理处有银行存款519万元。
在第一时间汇报情况后,巴南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宇表示,要立即全额冻结该政府存款。“无论谁作为被执行人,均有义务履行法院的判决,对于此案的执行,必须从快从严!”
很快,承办人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案件查控平台,冻结了该镇政府存款112万元,次日执行干警带着该案全套材料,前往远在两千多公里外的瓦房店市某镇,成功全额扣划。
从查询到该存款时起至扣划至法院账户,仅历时五天。
刘宇表示,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行政机关理当成为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典范。“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重阻碍法治社会的构建。”
据介绍,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巴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清理并办结一批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主体的执行案件,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