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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受理一起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
作者:吴晓艳  发布时间:2018-10-31 12:03:29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巴南法院院长蒋友波前往扫黑办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刑庭庭长涂恩汇报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了意见。承办法官重点介绍了承办的邓某等人涉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一案,就下一步审理计划提出了意见。

蒋院长高度肯定了扫黑办推进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为当前工作效果是好的,顺利通过了中央督导组的检查并同时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当前我院受理的邓强等人涉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一案,时间紧、任务重,承办法官应当高度关注、认真准备,做到严格依法办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蒋院长指出,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性,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理。

蒋院长强调,要围绕中央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针对差距,增添措施,提高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要实现专项工作日常化,资料完善同步推进,强化与公安、检察院和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对判案件的涉黑涉恶情况切实进行回头排查。要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保障专项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开展。

此外,蒋院长提醒,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排除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干扰,确保对刑庭工作人员零反映。坚持留痕制度,对干预依法审判的情况,必须按照规定上报。

副院长江渝主持会议,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来源:巴南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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