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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8-22 10:23:0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是国家审判国家机关,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由本部门辖区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的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一审和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部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审判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受理并确认本部门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执行赔偿、保全措施赔偿,并作出赔偿决定。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11个职能部门,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一品法庭、接龙法庭、东泉法庭、木洞法庭。

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247.97万元,支出总计8,247.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79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支持力度下降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24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7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和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等,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抚恤金和支付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1.9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119.4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9.2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支持力度下降导致其他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086.33万元,占75.0%;项目支出2,033.14万元,占2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47万元,增长2031.0%,主要原因是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尚未完工,次年完工后予以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42.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和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4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和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9.3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和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等,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抚恤金和缴纳社保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6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等,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抚恤金和缴纳社保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等,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抚恤金和缴纳社保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36万元,增长91685.7%,主要原因是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尚未完工,次年完工后予以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6,440.78万元,占7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8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追加抚恤金等。

2)教育支出14.5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组织干警参加高院及区内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7.83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15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导致社保同时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7.1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缴纳干警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343.29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同时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4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78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决算列报口径调整,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支出转列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2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涨,干警加班多导致水电纸张等耗材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3万元,下降49.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73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为满足办案执行需要,更换老旧执法执勤车辆2台;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对车辆进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尽量安排食堂就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36.42万元,主要用于更换2台执法执勤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11.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44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办案执行需要,更换老旧执法执勤车辆2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案件送达、案件执行、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万元,下降7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按照车辆行驶里程数核定加油卡,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5.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上级法院、同级法院、市外友邻法院及区内其他部门到本单位检查、考察司法体制改革、案件审判、案件质效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职工食堂就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导致接待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5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4元,车均购置费18.21万元,车均维护费1.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精简会议,尽量召开短会、视频会议,节约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组织干警参加高院及区内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2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涨,干警加班多导致水电纸张等耗材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改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4个一级项目和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33.1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秀蓉        023-66211756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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