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在巴南区石龙镇大连村委会会议室里,51位村民终于拿到了拖欠达10年之久的土地流转费10万余元,该起案件在巴南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顺利执结。
据悉,2006年1月,高某与重庆某园林公司在巴南区石龙镇大连村租用该村51位村民的土地30余亩用于种植苗木,自2013年起,未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2017年1月,51位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高某与重庆某园林公司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向村民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因被告未如期履行义务,51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与重庆某园林公司向村民支付了部分案款后,剩余10万余元土地流转费迟迟未能全额履行。为切实保障村民的胜诉权益,法院在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等执行措施以及执行局干警的不断协调下,被执行人重庆某园林公司最终将剩余案款支付给村民。51位村民在签字领取到自己的土地流转费后,纷纷表示感谢,“真不敢相信拖欠了10年的钱还能追回来,法律是公平的,法院是公正的!”其中一位村民感激地说道。